根据《新田县2017年公开招聘卫计系统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体检对象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没有形成竞争性的岗位,其面试成绩须达到同期其他竞争性岗位录取人员(不考虑递补)的最低面试成绩,方可列为体检对象。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合地点:新田县卫计委(县文体中心对面)
二、集合时间:2018年2月1日,体检当天早上6:00前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新田县卫计委集合,迟到超过15分钟者作弃权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三、考生必须空腹参加体检。
四、考生在报到时,必须把随身带的通讯工具主动交给工作人员保管。
五、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要按要求如实填写体检表的“既往病史”栏,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六、考生在体检现场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七、不准家属陪同和跟随,否则,作违纪处理。
八、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未检完擅自退场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如有6月以上孕妇凭县级以上医院孕期证明可先到新田县卫计委政工人事股登记,另行安排时间体检。
联系电话:0746-4723032
附件:新田县2017年公开招聘卫计系统工作人员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及体检分组时间安排.xlsx
新田县2017年公开招聘卫计系统
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