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新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条件
1.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限招男性,年龄18至38周岁。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高不低于168CM。
4.具有高中或中专(含)以上学历。
5.中共党员、警察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武警)、有机动车驾驶证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⒈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8年1月3日止。报名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到新田县大正仁和劳务公司报名,电话:0746-4999931。
⒉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该报名人员资格。
3.考核:考核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进行。
4.体检: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由新田交管大队统一组织体检。
5.政审:参照《公务员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审查本人及直系亲属有无违法违纪行为。
6.聘用:拟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元),经试用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不予录用。试用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正式用工合同,合同期为一年一签。
四、工资待遇
正式录用人员每月工资2300元(含基本工资1500元/月,执勤考核管理奖金500元/月,伙食补助300元/月),交管大队为其购买“三险”(养老、医保、工伤),并从工资中代缴本人自负部分经费。
五、用工方式
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所有录用人员一律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
六、本次招聘相关事宜由新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解释。联系人:肖警官,联系电话:15074605888.
新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