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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将问责保障房信息不公开

2012-03-29点击: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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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周芬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住建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信息不公开者,将被约谈、问责,玩忽职守的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通知要求,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于年度计划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本地区及所辖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并按月公开开工和基本建成及竣工情况,并要要督促市县主管部门及时公开上述各项信息。各级省级主管部门要制定信息公开办法,做好信息公开组织实施工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督促检查的重点,作为各级政府和部门重点考核内容。

  通知要求,各地要制定出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加强建设、分配和运营管理;加强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经济适用住房等销售合同管理。

  通知要求要建立健全约谈、问责制度,对建设项目不落实、信息不公开、管理不到位、进展迟缓的,要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约谈、问责,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及以权谋私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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