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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教育局

2008-09-22中国·新田网作者:本站点击: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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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教育局概况:
  新田县教育局创办于1912年(民国元年)。前身是当时县行政厅内设的“教育科”。斗转星移,时过境迁,现今的新田县教育局是主管全县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具有现代化、信息化管理水准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局内设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审计股、人事股(含职改办)、计财股、基教股6个股(室);所属事业单位有县招考中心、职改办、勤管理站、教研室、电教馆、县幼儿园、乡镇中学20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中心小学17所、龙泉镇完全小学6所,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有县一中、二中、瑞华实验学校、职业中专(含教师进修校)。全县现有在校中小学生48575人,在职教职员工3526人。
  1998年,全县中小学顺利通过省“两基”评估验收;在1999年以后连续几年的“普九”年检中,有三年被评为先进单位;2006年通过省教育两项督导评估,2007年被评为永州市教育“两项督导评估考核”优秀县。目前,县教育局在新班子的集体领导下,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科教兴县、教育强县”的战略,大办教育,办大教育,教育事业不断进步。
  ——“两基”成果巩固提高。目前,全县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100%,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98.8%,全县青壮年非文盲率99.9%,巩固率100%。
  ——高中阶段教育长足发展。全县共有高中阶段学校4所,高中阶段入学率达70.4%,在校生规模达7000人以上。一中晋升为省级示范性高中,二中创建为市级重点中学。
  ——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全县中小学校都配备了图书管和网络教室,一中、一小被评定为“湖南省现代教育实验学校”。全县现有省市级园林式学校14所。
  ——教育资源科学整合。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从1998年的381所调减到现在的170所。今年起,通过加大九年一贯制学校、寄宿制学校建设以及城区学校布局调整力度,全县学校布局将更趋科学。
  ——人事改革积极推进。大力推行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城区控编、下乡支教、外流归队、统配下乡等一系列改革制度,教师队伍建设得到明显加强。
  ——教育质量稳步提高。近三年来,全县共有363篇教师教学论文在国家、省、市级刊物发表,在国家、省、市级举办的各类教学竞赛活动中,教师获奖322人次,学生238人次。三年来,共为国家输送大学本科生1171名,其中清华、北大3人。
  新的征途中,新田教育工作者将继续发扬“南有新田”精神,为建设教育强县,创办人民满意教育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单位简介:
  新田县教育行政机构,始设于明清时期。科举时设教谕署、训导署,废科举立学校后改为劝学所。民国元年废劝学所,民国四年又恢复劝学所,后改为教育局、教育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改为文教科,后为适应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而分设文化科和教育科,后又因精简机构,合并为文教科。“文化大革命”期间改为教育组,1979年改为教育局,1989 年改为教育委员会。2002年5月机构改革,又改为教育局。
  县教育局的主要职能是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指导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有关教育工作。具体职责是: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等规范性文件;鼓励、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学;主管全县教师工作;指导、推动九年义务制教育的实施和教育结构调整以及教学改革、学校布局调整和规范中小学用书;拟定职业技术、成人教育的发展规划,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制定成人高、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计划,组织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各类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的就业指导、服务和管理工作;制定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教育教学研究、现代技术、电化教育及勤工俭学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局机关内设了办公室、计财股、基础教育股、人事股(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审计股、纪检监察室、教育督导室、职业技术与成人教育办公室、职称改革办公室、教育工会、招生考试中心、勤工俭学管理站、教育科学研究室、电化教育馆等股室,在职人员50余人。
  
  三、机构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法规,执行省、市、县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地方性教育政策和发展规划,努力实现教育目标,落实教育方针政策。
  2、研究制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拟定教育发展规模、速度和步骤,并负责监督和实施。
  3、综合治理全县学前教育、基础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扫盲教育和特殊教育;指导协调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各部门的有关教育工作;负责制定督导评估标准和组织教育督导、评估。
  4、负责组织和指导推进全县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招生体制、毕业生就业体制等方面的改革,理顺教育内部和外部的关系。
  5、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等地方性的政策规定和收费标准,并加强教育经费收管、监督、审计工作,鼓励、支持和规划社会力量办学,依法监督教育经费投入政策的执行情况,改善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条件,优化教育环境。
  6、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中小学(含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进修学校、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资格认定、培养培训、招聘录用、考核奖惩管理工作;负责新教师的培训和转正定级工作;配合组织、人事、编制部门做好本级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人员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呈报、任免直属单位的领导和干部;指导有关教育学会、基金会、关工委、教协、团委、妇联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7、依法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做好教师的来信来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8、负责指导、推动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实施和教育结构调整以及教学改革、学校布局调整和规范中小学用书;负责拟定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规划,推动职业技术教育的综合改革;负责拟定成人教育规划,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9、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美育工作及国防教育、人防教育、消防教育、安全教育等工作。
  10、负责制定全县普通中小学、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计划,组织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各类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服务和管理工作。
  11、按照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结合本县教育实际,制定本县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县直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
  12、对县直有关部门(含直属事业单位)和乡镇人民(办事处)教育经费预算、决算执行情况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审计、监督,对县直校办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负责县直教育系统干部经济责任内部审计,指导全县教育内部审计工作。
  13、负责组织各类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普通大中专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全县高等教育、中等教育的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及管理工作。
  14、负责指导全县教育教学研究、现代教育技术、电化教育、实验教学和教学设施设备配置与管理及勤工俭学工作。
  15、规划并管理全县教育情报、统计资料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
  16、按照国家政策法规对社会力量办学进行审批、监督、评估、指导。
  17、承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机构设置:
  
股   室
电  话
主  要  职  责
办公室
4712381
负责机关政务、事务、财务、文书档案、教育宣传及后勤工作。
人事股(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
4716766
指导全县教育人事、教师奖励基金会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编制、人事劳资、老干和人事档案工作,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
计财股
4714983
负责计划、财务、教育统计和社会力量办学审批、注册及评估工作。
基础教育股
4712726
负责管理全县普通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
职业技术与成人教育办公室
4723042
负责管理全县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
职称改革办公室
4723043
负责全县的职称改革工作。
教育督导室
4723047
负责对全县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工作。
审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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